来源:互联网作者:匿名投稿时间:2019-04-18
行政处罚视觉中国是怎么回事?还不清楚的话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此前,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大量包含违法违规的国旗国徽图片遭到共青
行政处罚视觉中国是怎么回事?还不清楚的话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此前,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大量包含违法违规的国旗国徽图片遭到共青团的点名,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发布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对视觉中国行政处罚公告: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4月12日对视觉中国(25.200, -2.80, -10.00%)(000681)的股东们来说,本来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根据计划,今日,视觉中国本将有3.88亿限售股上市流通,如果按照公司4月11日收盘股价28元来算,解禁市值约108亿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此次解禁是五年前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所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时定增发行价为5.28元/股,五年期间未实施过股份送转。这意味着,公司最新股价较定增价格已有超过400%的收益。
然而,就在解禁前的关键节点,一张“黑洞”照片却让这家中国图片版权领域的公司迎来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商誉危机。
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在六地同时发布,一时间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随后有人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黑洞照片却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视觉中国在图片说明中提到:“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很快,此事就被编成段子在各大自媒体群里流传,核心思想是提醒同行小心乱用图片被视觉中国上门维权。
事件在短短的一天里迅速发酵,下午,共青团中央发博爆出在视觉中国里发现了标注了版权所有的国旗和国徽的图片。百度、凤凰网等公司也紧跟其上,发文称发现自家公司的商标也被视觉中国收录并打上水印。
一时间,视觉中国陷入千夫所指的境地。4月11日下午,视觉中国紧急把黑洞照片的图片版权改为了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称自己通过合作方拿到了该图片的授权,且强调了该图只能用于编辑用途。但随着共青团中央等官博介入,影响愈加恶劣。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称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4月11日晚间,天津市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并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紧接着,视觉中国在微博发表致歉信称,将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目前,视觉中国官网已经关闭。
版权归属的糊涂账
除了国徽、国棋等不存在疑问的图形以外,类似黑洞、企业LOGO、明星活动图、公司高管肖像这类照片,视觉中国真的拥有它们的版权吗?
针对黑洞的照片,视觉中国的创始人柴继军曾在朋友圈发表声明称,黑洞照片是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的编辑类使用授权。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且被要求只能用于编辑用途,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
然而,在欧洲南方天文台的官网上,有条款明确表示,这张图遵守的是CC BY 4.0协议,该协议又称创意共享协议,即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分发、传播、修改本创作,但需署名来源、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且不得增加额外限制。其中,不得增加额外限制指的是你不能增设任何法律限制或是技术限制,来限制他人进行本许可证已经允许的行为。
显然,视觉中国是没有资格将此图用作商业用途分发的(用于广告、活动物料等)。
一位不愿具名的视觉中国离职员工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有的时候,为了促进内容传播,创作者在标明创意共享协议后仍给多家图库授权是很常见的事情。而那句“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是行业标准话术,“所有限制编辑用途的图片都会加上这一句话。”
同时他也表示,这句话“用在这里确实非常不严谨。”而后面被爆出的国徽、商标等问题,则属于供稿人自行上传,但视觉中国作为平台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
针对企业LOGO和高管肖像图等照片的归属,他表示,图片的版权和图片内容的肖像权所有物权不能混为一谈。“比如说我参加一个百度的活动,拍了一张带有百度logo的照片,我是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的,但我并不拥有这个logo的版权,也不拥有里面的人物肖像权。这种情况未经许可是不能用作商业用途的。一般视觉中国在这种图片旁边会注明仅限编辑。”
界面新闻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他表示,国旗、国徽及其图案的使用有很多法定限制要求,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是其中最重要的限制要求之一。因此,不具有独创性的含有国旗、国徽或其图案的图片,不满足作品的要求,不受著作权保护,也就不得据此收取费用。除此之外,涉及到企业商标或是有清晰人物肖像的图片,如果是用于新闻媒体的编辑图片,即使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也是不存在侵权的,只要不涉嫌诽谤。但是,如若未征得同意即用于商业用途则明显涉嫌侵权。
显然,视觉中国在图片审核和版权信息描述上存在很大问题,而那些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的照片也不应该进入商业用途用于售卖,这一点视觉中国在上传环节也没有对签约摄影师提出明文要求。
而且,通过网友爆出的图片来看,其客服人员对待版权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认识,只要问询一概都以商业用途的话术受理。客服人员对外代表公司,从这里,至少说明视觉中国对于客服人员是缺乏培训的,以至于其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版权流氓还是维权骑士?
4月11日下午,随着黑洞和国徽事件的不断发酵,还有部分自媒体发文批评视觉中国滥用维权,漫天要价。而此前就和视觉中国不对付的投资人张颖也发微博讽刺称:“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
总的来说,在昨天的舆论发酵浪潮里,主流的声音主要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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